世界环境日 | 上海崇明法院三案例入选上海高院、上海第三中院环境,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等9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海洋水域禁渔期内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且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王某系主犯;被
走市场查饭店,“十年禁渔”崇明监管执法掷地有声!,日前,崇明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崇明法院公开审理。崇明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参加庭审,崇明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奚山青出庭,检委会
崇明渔政“清网”行动 ,为长江“禁渔”清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区域内河道等禁捕水域的日常检查监督,健全对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以下简称“‘三无’船舶”)和非法捕捞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依法落实本区禁捕
太猖狂!小船、电捕鱼工具一路运到崇明,半夜开捕,据悉,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旨在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的市场销售产业链,同时加强社会宣传教育,提升市民生态环保意识。 记者:顾益琴 摄影:杨宇豪 原标题:《走市场查饭店,“十年禁渔”崇明监管执
长江口的罪与罚:非法捕捞要罚,但渔民也是资源衰退受害者,7月27日,3起长江非法捕捞案在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集中宣判。3名被告分别被判以46个月有期徒刑或拘役。 只是,即便刑法已日益严厉,“现在,长江口能成渔汛的捕捞品种,也只有四五种”,唐文乔